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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凭爱意将月亮私有 第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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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苗确实地,要放下江皓月,开始一段恋情。

这对于她,应该算是一件好事……但施澈不确定。

☆、69.再见

从失去一条腿开始, 江皓月的人生似乎就与“勇敢”这个词再无关系。

他小心翼翼不使自己看上去狼狈, 装出一张不在乎的脸,每一步走得慎之又慎。为了夺回陆苗的钱打得那场必输的架,让他在医院躺了数月。

施澈在旁边听得直起鸡皮疙瘩。

所幸陆苗管李子羡还叫“李子羡”,不然他这顿饭可能一口都咽不下去。

原以为江皓月已是自己最讨厌的类型,施澈没想到比起江皓月,这个李子羡更不对盘。

归根结底,让他最不舒服的东西,不来自于李子羡本身,源于陆苗对李子羡的态度——面对他亲昵的称呼,她没有任何的勉强与抵触,她的笑容是真实的。

施澈从前喜欢过陆苗,后来他放弃了。

做傻事的那天晚上,江皓月最开心。

他满脸是血, 狼狈地倒在地上, 看着天上月亮。

他想起很多年前的垃圾角,他被霸凌,无法站立,满心绝望时陆苗来了。

她要拖着他走出那里,但她没有力气, 他对她说“松开我吧”, 陆苗回答“不要”。

时至今日, 陆苗仍旧没有松开他。

这事也没什么遗憾的,他欣赏陆苗,跟她做好朋友一样很快乐,不一定非要追到她……他的放弃,是知难而退。

就好比药难喝,他有选择时,不会喝;像打架,对手人多又很强,他上去打,八成会被打残,那他不会去打。

只是,他清楚知道陆苗曾经多喜欢江皓月。

而关于江皓月,高中时江皓月怀疑陆苗早恋,来找他,自己当时开着玩笑对他说“陆苗的幸福就交给我了”。

江皓月的眼神,施澈至今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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