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跟她回家〔1〕
桑红道了谢,看着他们那兴味盎然的目光,就继续道:“传说中,把桔梗花采摘下来,仔细地捣碎,然后均匀地涂抹在中指和拇指的指甲盖上,把双手四个手指拼成菱形睡觉,心中想念的那个人就会进入你的梦境;如果你中途可以醒来,把那棱形的手指放到眼前,就可以看到朝思暮想的那个人,也可以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宋书煜看看一脸沉思的宋大有,撇撇嘴道:“爷爷,你可不要信她胡说,桑红,你不要瞎忽悠人啊,她就是这样的傻丫头,她是无神论者,怎么可能会记住这样的传说?”
宋大有抬眼笑道:“小丫头比你会安慰人。”
桑红得意地对着宋书煜吐吐舌头做鬼脸,眼睛一骨碌一步跳到他跟前,把自己的双臂伸出,左手心向里,右手心向外,拇指和中指扣成菱形,速度缓慢地一点点地往前推,一直到放到了他的双眼前。
宋书煜困惑地看着她的动作一动不动,然后他的眼睛透过她手指做成的那个菱形的框架,看到她扭着头,顽皮地对他笑,不由也勾了勾唇角。
“怎么,你也不认识?这可是在你上边藏宝阁的抽屉里翻到的,这木头闻着好香哦,做吊坠带着很古雅漂亮的。”
桑红说着眼睛钩钩地看着那小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看到就喜欢得不得了。
“这是许多年之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各地流浪着寻找活路,在四川无意中得来了一小段干成根精的桔梗花根,这是好东西,要知道桔梗根是药材,那时候的人可怜,食物缺乏,都是当做菜来挖着吃;晒干的话,材质稀疏,很难用于雕刻;传说上百年的桔梗花根可能会有这么一段成精了一样的结晶体,被人们称为‘根精’,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宝贝。”
宋书煜和桑红对视一眼,对这样的开头很满意。
“我现在记起来了,那时候我十八岁,拿着一把小铜号闯天下,后来又流浪到了一个著名的小城,沈从文的故乡凤凰,那里的山水真美啊!我就是在那里遇到了我心爱的姑娘——你们的奶奶;她是当地一个驻军司令的女儿,长得很漂亮,那一年我去的时候正赶上五月端午赛龙舟,一个寨子的选手突然出事无法参赛,我刚我们最后竟然得了冠军,那十里八乡的姑娘都喊着让我唱歌,年轻嘛,自然毫不怯场,轻易就唱了,还和她对歌唱动了心;于是,就向她父亲提亲,她父亲当然不会答应,就骂了我一顿,把我赶走了,她原来就有一个追求者,是当地富裕的水户把总,后来,我凭着手里的那把小号和嗓子,愣是把她唱得动了心,最后跟着我趁着夜色乘着小船逃走了;她跟着我走的那一天,我的身上只有十几块大洋,付了船资又买了只小毛驴,带着她一直跑到很远的皇城根,隐藏在那曲曲折折的胡同里生活;成婚的那天,我连给她一件新衣服都买不起,想把这东西卖了换钱,又觉得它实在是可遇不可求的宝贝,所以,就给她讲明了送给她,她要换钱,我就拿去卖;她要不换钱,我就给她雕刻成一个新婚礼物;她当然不舍得了,于是,我就用刻刀一点点地给她刻了这个坠子,它带着能驱各种虫子风邪,对女人的身体有很大好处,这下边我就刻了一朵桔梗花,年轻的时候,她曾经用它沾了胭脂按在眉间,漂亮得像菩萨一样。”
“你有没有见到心中想的那个人?”她嘟着唇形对他无声而语。
宋书煜顿时粲然一笑,抬手拉住她的小手,干脆地评价道:“古灵精怪!”
宋大有笑了道:“好了,时候不早了,桑红今天一定累了,你送她先去休息吧。”
宋大有的眸子充满了一种神往,似乎回忆起往昔的甜美生活。
“爷爷,你好浪漫哦!”
桑红用仰慕加敬慕地目光望着这个男人,他果然是极品,竟然能够凭着一把小号就能把司令的千金给拐带私奔了,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宋大有看看桑红,笑得和蔼:“谁都年轻过,谁都可能有老的那一天,许多认为永远都不可能忘记的事情,都被时光冲洗得干干净净,唯有那个刻在心底的人,永远都在你的心里,天天都出来和你说话;她走得早,留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地活着,有时候想着,如果用情不那么深,就还有能力喜欢上其他的人,怎么会这么苦?书煜这孩子在这一点上像我,桑红啊,你们俩好好的在一起,这东西既然你能看上眼,就送给你好了。”
“谢谢爷爷,不过啊,我倒是听说过有关桔梗花的神奇传说,说不定可以帮你实现一个梦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