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马上比试获胜
汉族人不管怎么着,没有哥萨克人与马这么熟悉和了解。
没有去管旁边的人怎么想,巫山一抖马缰,黑珍珠嗒嗒嗒嗒走了起来。
“驾!”走了几米远,他把马腹一夹,马儿飞驰,越来越快,最后在众人眼里只剩下一个小黑点。
来的路上,巫山就看到了一片胡杨林。
他在答应的时候就已经考虑过,既然要和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比试,那肯定要赢,而且要赢得漂亮。
说完,止不住哈哈大笑,就连他父亲古夫老头笑得脑袋上的回回帽都差点儿掉了下来。
“我先骑着它兜一圈!”巫山看着有些紧张侄子和尼娜,微微点头。
因为他们可不知道自己在北疆的时候,和马打交道的日子真还不少。
要打消他们的顾虑,更重要的是要与黑珍珠建立一个信任关系,只有先跑上一两圈才行。
不见巫山有什么动作,他右手在马背上轻轻一撑,身子腾空而起,上了马背。
正所谓刀剑无眼,如果拿着一把长刀,他也没把握不把哈孙弄伤。
估计自己在这里折一根树枝,让鞑靼人看到了会说闲话。
毫不讳言,在沙漠里面的胡杨林,就是各族人民的生命之林。
就这一手,让旁边的人大惊失色。
一般的人骑马,都是手抓在马背上,一只脚上了马镫,再奋力一跃,才能把;另一只脚跨过去。
别的大家都没看出来,单单这样的上马姿势,那就说明了眼前这个高高大大的人身上有不弱的功夫在身。
古夫对自己的儿子获胜,开始产生了疑虑,没有起先那么足的底气了。
不过心里还是有一丝希望,毕竟族里的第一勇士沙比夫都说过哈孙在马上的战斗力在整个族人里面都是数一数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