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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六章 恶魔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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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小伙子们一个比一个机灵,动作轻巧,反应敏捷,所以要发挥他们的长处,惟有在轻骑兵战术上想办法。

铁匠大叔对此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专门炼制精钢,以钢为骨,对弓进行强化,从而增加射程,这一条被常乐否决,因为贱民的小细胳膊拉不开“钢弓”。

埃尔顿军人出身,作战经验丰富,他提出既然贱民力气小,用刀剑无法劈开重步兵铠甲,可以改用链锤,无需本人力量多大,只要能甩起来,锤头凭着速度和自重,就可以砸扁敌人头盔。

这是个好主意,常乐记住了,但弓的问题仍未解决。

埃尔顿又建议他到南方卡延森林,寻找一个神秘种族,那些绿肤色的家伙自称“精灵”,但根据人类学者研究,只是日族兽人的变种而已。

例如附庸小贵族骑着自己的马,穿着自己的盔甲,加入队伍之后自然就是重骑兵。

换成一个农民扛粪叉、穿单衣来应征,肯定只能做轻步兵,接下来就是扛着粪叉上战场,贵族老爷连一顶帽子都不会给他配,更别说头盔。

既然马匹都被皇室征集,常乐也就不再奢望购买,但他已想好了最合适的来源,向菲利普侯爵“借用”,只等回去之后就可筹划行动。

而眼前的几种弓弩,是他最重视,也同样感到失望的武器。

他拾起一张白蜡木长弓,搭箭,拉满,释弦,“嗖”地一声,箭矢飞出两百多米,斜斜插向地面,这已是极限。

“精灵族”使用了一种很怪异的弓,并非平滑弧形,而是带有弯曲,那种弓的射程可达四百多米,穿透板甲也非难事。

卡延帝国的军队与其战斗,都得配备坚固盾牌,否则势必伤亡惨重。如果常乐需要寻找一种强弓,可以去那里看看。

这一条常乐也记住了,甚至可以考虑直接招揽“精灵族”,但目前他根本没工夫去南方,本方法也是缓不济急。

由于箭矢的抛射完全依赖长弓弹性,就算常乐本人力量再大,也不会比训练有素的普通弓箭手射出更远。

而且长弓有一人多高,无法在马上使用,他为自己部下预备的短弓更可怜,射程勉强超过一百米,而且难以穿透铁甲。

这样一来,他的轻骑兵还是拿重步兵方阵毫无办法。

此前关于这个问题,他已经与艾米、铁匠和埃尔顿专门商议过,三人都对他重点建设轻骑兵的构思充满不解,轻骑的作用一向是侦察辅助,没听说任何名将用大批轻骑制胜。

如果有可能,常乐自己也想用威猛重骑横扫天下,然而看他现在手下这些货,都是面黄肌瘦的贱民,从小没吃过几顿饱饭,穿上重甲连胳膊都抬不起来,更别说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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